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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质量管理与监控,整体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后勤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方向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以有利于学校整体改革、发展和办学效益,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利于后勤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根本,充分发挥后勤资源优势,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
    二、考核目的
    创建一流的后勤服务体系,提高工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经济效益,营造文明向上、环境舒适、服务到位、经营有序、奖惩分明的校园后勤服务氛围。
    三、考核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因校制宜,实事求是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内控与外检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专业量化与师生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后勤主管校长为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及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后勤服务考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后勤服务考核评估工作。
    后勤服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负责后勤服务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
    1.后勤管理处代表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主持日常后勤服务考核评估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每季度评定一次,并以此作为向乙方下拨服务经费的依据。
    2.考核评估领导小组聘请专职和兼职服务质量监督员,对后勤服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检查打分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备案。服务质量监督员可随时对服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3.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校内师生的民意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
    4.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不满意时可以随时向服务部门提出改进要求,在改进要求得不到满意答复时可向考评评估领导小组投诉举报,经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核实后将作为对服务部门的考核依据之一。
    5.每年12月15日前由服务部门进行自查、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总结上报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6.每年12月末由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对服务部门按照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等级核定全年经费下拨比例,以此作为奖惩手段。
    五、考核的内容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规范》及《东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考核量化表》规定,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职业道德、成本核算,在社会、学校各项重大活动中后勤服务质量、配合程度及工作效率,对师生员工提出意见和要求答复的及时性,整改的效果,乙方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保值情况,以及服务实体的服务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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