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基建简介| 机构设置 | 人员组成 | 岗位职责 | 政策法规 | 建筑知识 | 动态信息 | 联系我们 |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岗位职责
 
 

 

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程的技术、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1 、在开工前,对所分管的工程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及使用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提出设计委托并审核图纸,消灭各专业及各专业之间错、漏、缺、碰现象。

2 、参加图纸会审,根据学校的主导思想提出甲方意见。

3 、负责所管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分项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检查,并作好隐蔽记录。负责审查所管工程预、决算及材料实需,为甲方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实际形象进度提供基础数据。

4 、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变更,材料代换的鉴定,检查主要进场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是否合格,不合格的通知乙方不准使用。

5 、在施工质量检查中,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经同乙方多次交涉、乙方不认真对待,权向乙方提出停工通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乙方纠正质量问题后,可通知乙方复工。

6 、负责所管工程的验收、回访和决算工作。

7 、水、电技术员负责所管工程所需办理的手续。

8 、对由本人工作失职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全责。

 

东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处版权所有
本网站最佳浏览方式:800×600,IE4.01以上浏览器。200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