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村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学院(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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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06年4月14-15日 |
地点 |
农村教育研究所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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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1.专业课测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参考文献: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120分钟。 2.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考试时间: 采取抽签口试方式。考生按题签的问题情境要求,用外语叙述并回答问题,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达情况分别评分,并当场分别给出分数,按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取平均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记录成绩。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80分。考试时间: 考生分别回答复试小组成员的问题。复试小组成员分别就考生的面试情况给出分数,按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取平均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记录成绩,并做出评语。有关情况录入《复试情况登记表》备查。 每个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合并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2.考生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3.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业务课复试基本要求,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总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外语政治复试基本要求,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按招生目录规定加试两门专业课,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1.考试内容:教育学原理专业加试《课程与教学论》、《学校管理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加试《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加试《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 2.加试方式:闭卷笔试。 3.加试时间: 4.加试成绩合格,准予参加复试。加试科目中任一科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四、录取:按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五、复试人数的确定 按规定实行130%差额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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