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楼管理中心的职能与职责:
1、负责学校教学楼、办公楼门卫、清扫工、更夫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的信件收发工作。
3、负责全校毕业生行李托运,购买车票工作。
4、负责全校自行车棚的管理工作。
5、保证各项服务工作达标。
6、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本中心的业务经费,节余留用,超支自负。
7、负责在岗职工的思想及安全教育工作,牢固地树立服务和安全意识,并定期组织职工学习。
8、严格财务管理,并承担本中心的一切经济责任及财务纠纷。
9、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离退休管理办法》对本中心的离退休职工实行三级管理。 |